Friday, January 15, 2010

肯尼罗惹记


真是怀疑自己,为什么总是那么会乱乱跑?前几天又到了附近的广场闲逛,看来那里就快要变成了本人的第二个住所!之所以会乱乱跑的原因,是因为课实在太闲了,那番薯的教授又在最后一分钟才跟我们说,课取消!无奈啊,无奈!都是教授的错,都是学院的错!
老早就和朋友们约定好,要在当天去吃肯尼罗惹。因为只要你穿红色衣服,你就可以得到买一份餐,送一份的优惠!如果是平常日,在那些店消费,没有二十令吉以上,你是不用走出那家店的。至于为什么要穿红衣服或佩戴红色物件?就不知道了!我们还开玩笑的问,红色的内在美算不算???那雌性的店员还很有耐心的跟本人斗车(车大炮)。不得不承认,她蛮厉害的,但本人也不是盖的。
在里头吃吃等等聊聊,差不多两个小时,加上之前的排队时间。吃一餐竟然要接近三个小时!看来本人还真的蛮闲的。过后在该商场逛时,本人还意外的捡到钱。当然,拾金不昧这老套的成语是什么意思?本人老早把它归还给老师!而占为己有,才是本人在日行生活中所执行的!如果您认为把钱交给警察是最好的解决方法?那恭喜您!您还活在天真的世界里!本人必须很坦白的告诉您,地球是很危险的,您还是赶快回火星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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